监督曝光
我区通报2起供销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10-27      浏览次数:        来源:吴兴区纪委区监委        字号:[ ]


为巩固供销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效果,近日,区纪委区监委决定通报2起供销系统腐败和作风典型案例。

吴兴区埭溪镇埭溪供销社基层社党支部书记平建新违规领取生育金和生育津贴等问题。2015年10月至2016年6月,平建新任埭溪供销社主任期间,为帮助自己怀孕女儿平某某领取生育金和生育津贴,将非埭溪供销社职工的平某某当做本单位职工进行缴纳生育保险。平某某生育后,平建新共计领取生育金和生育津贴1.626万元。平建新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和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21年9月,平建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纪所得予以收缴

吴兴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用服务部部长张水忠不正确履职问题。2020年9月,张水忠未能认真核实妙西配合饲料厂的股权结构和实际资产,在未提请其他股东同意和集体讨论的情况下,违规将湖州市妙西供销社持有的妙西配合饲料厂股份转让给妙西村,并在未收到转让款的前提下提前开具收据,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9月,张水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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