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我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09-16      浏览次数:        来源:吴兴区纪委区监委        字号:[ ]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持续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区查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吴兴区埭溪镇月映桥村村委委员高顺荣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年初,高顺荣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月映桥新村工程项目经理陈某某安排的宴请,餐费共计人民币0.1127万元由陈某某支付,期间还收受陈某某所送的现金红包共计人民币0.2万元;2015年3月,高顺荣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月映桥新村工程承包人汤某某安排的宴请,餐费共计人民币0.48万元由汤某某支付2021年6月,高顺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吴兴区司法局织里司法所所长王远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8年,王远德担任织里镇利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党工副书记期间,收受辖区内管理和服务对象湖州织里丰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韦某所送的礼品、消费卡共计价值人民币0.31万元左右。2021年5月,王远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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