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江西大余: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2-01-18      浏览次数: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号:[ ]


“我们新建了稻谷化检室,安装了省智慧粮库出入系统,每进一批稻谷的情况都有‘身份信息’……”1月4日,江西赣州市大余县粮食收储公司池江仓库负责人廖秀君,向该县涉粮领域专项巡察监督检查组介绍整改后的变化。

不久前,江西省赣州市委涉粮领域专项巡察监督检查组与大余县涉粮领域专项巡察监督检查组开展专项整治,接到群众反映称,池江仓库收粮人员在今年收购夏粮时不出具检测报告,检测走过场。

监督检查组查阅文件了解到,稻谷水分每低于三等粮标准最低值13.5%的0.5个百分点,都要对粮农进行水分增量0.75%,作为水分补偿,直至低于标准下限2.5个百分点及以上时,不再增量。但走访相关人员、查阅台账后却发现,池江仓库对检测稻谷水分一刀切,全部认定为三等粮。

“这明显违反了行业部门相关规定。”监督检查组揪住这一问题不放,追根溯源,梳理出池江仓库存在管理混乱、有令不行、作风不实等问题,下发督办函推动问题整改。短期内,监督检查组前往该仓库3次,倒逼县粮食收储公司开展行风整顿,查摆和整改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方面突出问题。

在监督推动下,该公司下大力气对化检室、司磅房等核心场所进行整改,邀请省内粮食仓储方面的技术人员授课,提升鉴定能力,并安装智慧粮库出入系统强化科学管理。完善经理、统计员、化验员职责等7个岗位职责,规范出入库等3个流程及16项管理制度。

据了解,该县纪委监委紧盯突出问题,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涉粮领域专项巡察,精准发现收购粮食压级压价、违规收取水分差价、虚增粮食损耗等腐败和作风问题,深挖问题线索,严查快处。截至目前,该县共发现问题13个,移送问题线索4条,立案1人。

该县纪委监委还分别向县委、县政府及其分管领导发送履责提示,监督推动粮食领域专项整治主体责任落实,向县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下发工作提示8份,推动解决自查自纠问题。(江西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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